8月28日,为做好宣传贯彻新《食品法》的推行工作,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新《食品法》培训会议在西安召开,陕西省各进出口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负责人均受邀参加本次培训。培训会上食品药品局督管理局的负责人详细讲解新修订《食品法》要点,普及了食品知识,强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。作为陕西着名商标企业,老闫家积极响应新《食品法》的推行。
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杨德春先生在讲话中提到:食品是企业生存的底线,目前食品形势总体稳中向好。这次国家首开先例,时隔五年再次修改食品法规,既是新时代市场发展的新要求,也体现了国家对于食品的高度重视。新的《食品法》将于今年的10月1日推行,堪称史上严的《食品法》,主要体现在新法规的“四个”。
一、严谨标准
国家卫计委会同食药监部门制定标准。食品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,除食品标准外,不得制定其他有关食品的强制性标准。食品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企业标准应当公开,供公众免费查阅。
二、严格监管
新的《食品法》改变原有监管方式,加强了监管力度。主要体现为:1.增设风险分级管理制度,确定监管重点、方式和频次,实施风险分级管理;2.增设责任约谈制度,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,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下级主要负责人;3.实行食品信用档案公开和通报制度;4.增设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制度,解决了非标检验方法的合法性问题;5.强化新闻核实引导。
三、严厉处罚
强化刑事责任追究,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,刑事责任优先。改变以往先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。
四、严肃问责
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,进一步完善并保护消费者权益。规定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。
1.生产者或经营者先行赔付,不得推诿。
2.完善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低额赔偿制度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;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。
3.增设了五种连带责任。
4.强化对虚假食品信息发布者的民事责任。
老闫家自成立以来,将食品铭记心中,产品销往海内外。新的《食品法》颁布在即,老闫家将严格履行新法规的要求,积极发挥企业的质量监管作用,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,树立行业新风,成为南瓜行业的标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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